地图样本送交的要求

来源: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时间: 2019-04-27 13:17:00



一、常规地图的送交

纸质地图出版物报送成品;批量生产的地球仪以及在生产加工的产品上附加地图图形的产品,报送样品或与审核时同样规格的地图图片。
    对于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长期展示的常规地图,报送与审核时同样规格的纸质样图。
    二、导航电子地图

报送包含导航电子地图的导航产品或能读取数据且导航、定位等功能与配套的导航产品一致的PC版模拟导航软件。
    三、互联网地图
   互联网地图审核申请单位负责报送互联网地图数据,提供存储最终发布的地图数据、与在线地图显示效果一致的浏览软件,以及包含兴趣点名称、省级和城市归属等内容的通用格式(如Access、Excel等)兴趣点数据。    
    四、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

附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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