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意见

来源: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时间: 2015-10-10 16:54:00


  国测图发〔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互联网地图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互联网地图服务繁荣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中登载使用未依法送审且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问题地图”依然屡禁不止,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地图上传标注敏感甚至涉密地理信息现象频繁出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互联网地图是地理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版图的重要表现形式,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地理信息应用的不断深入,手机地图、实景地图等各类新型互联网地图产品日益普及,静态地图在社交平台、新闻媒体等网站中大量使用。由于互联网具有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部分单位和个人随意通过互联网登载使用“问题地图”或上传标注涉密地理信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给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要求,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到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地图管理法规政策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根据国家安全立法体系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测绘法》修订,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在保障国家主权、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加快推动《地图管理条例》出台,组织修订《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互联网地图管理的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修订涉及互联网地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倾斜摄影、三维地图等新技术、新产品在互联网中公开应用开展管理政策研究,制定互联网地图上存在的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三、健全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机制

  各地要充分依托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沟通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危害评估、取证以及联合查处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分工合作、协同处理的监管工作机制,优化敏感、涉密地理信息以及“问题地图”的技术检定规范,细化监管工作流程。

  各地要切实部署使用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按季度向互联网地图监控主节点(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上报监管统计数据等信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建立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年度全国监管工作情况。

  四、加强互联网地图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涉及地图的重点网站监管力度,根据职责分工对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大型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移动网络社交平台等登载的互联网地图(含静态地图)进行全面检查和日常监管,密切关注互联网地图网站新产品、新功能动态,严密监测登载、标注我敏感或涉密地理信息等行为,及时开展安全分析和危害评估工作,严肃查处互联网上登载的损害国家主权、安全等地图和地理信息违法违规行为;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动社会公众发现和提供有关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线索。

  五、强化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校把关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要加强自律,地图在公开登载、使用前要依法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要完善企业内部协调机制,建立地图网上登载、地理信息标注等行为统一出口审校制度,切实发挥本单位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作用,积极采用互联网地图标注过滤系统等技术系统进行自查,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和用户上传标注信息等进行严格把关,对网站所属新闻频道、社交平台等登载的地图和地理信息加强管理;要加强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互通,对网站中出现“问题地图”以及危害地理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自我整改、清除危害并上报有关情况。

  六、推进互联网地图监控能力建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不断强化互联网地图监控主节点监控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统筹整合互联网地图的跟踪监控、风险评估和网络调查等职能;组织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开发针对移动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应用监控功能,加强对移动平台中地理信息服务的监管;不断完善并推广应用互联网地图标注过滤系统,增强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对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标注的审校能力。各地要加大对互联网地图监控分节点的建设投入,明确互联网地图监控工作专门人员,提升监控工作能力与水平。

  七、提升地图公共服务水平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组织编制1:25万公众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中国地图、世界地图等正确表示我国国家版图的系列地图,适时对外提供无偿下载服务;将针对新闻媒体需求,制作适于媒体发布的有关地图产品和服务。各地要积极组织编制公益性地图,大力推动“天地图”在政府部门的公益性应用,引导社会公众使用具有正确国家版图的互联网地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推广应用地图技术审查系统,推进地图技术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各地要加强地图审核管理工作,对互联网中登载的地图,严格核查地图编制资质,从严进行地图内容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开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针对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网站时效性要求较高的地图,开通绿色审核通道,提供优质高效审查服务。

  八、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组织举办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探索编制国家版图知识课件并在中小学推广使用,积极寻求与相关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公益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和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培训,提升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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