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开地图上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函

来源: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时间: 2013-03-28 09:41:00



地图函[2013]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已作以下调整:

  一、撤销梧州市蝶山区、万秀区,设立新的梧州市万秀区。 以原蝶山区、万秀区(不含旺甫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万秀区的行政区域。万秀区人民政府驻城南街道阜民路18号。

  二、设立梧州市龙圩区。以苍梧县的龙圩镇、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的行政区域为龙圩区的行政区域。龙圩区人民政府驻龙圩镇政贤路18号。

  三、将原万秀区的旺甫镇划归苍梧县管辖。苍梧县辖石桥镇、岭脚镇、京南镇、狮寨镇、六堡镇、木双镇、梨埠镇、沙头镇、旺甫镇。苍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圩镇政贤路18号迁至石桥镇东安街1号。

  请你局及时组织编制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标准样图,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送我司备案。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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